(信息來源:醫藥界) 近日,國家衛計委公布了與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社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聯合印發的《關于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若干意見》,要求切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意見》指出,新一輪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以來,隨著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實現全覆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整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逐步拓展,醫院次均費用上漲幅度得到一定控制。但總體上看,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問題仍然存在,突出表現在部分城市公立醫院醫療費用總量增幅較快,藥品收入占比較大,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醫用耗材的收入占比增加較快,不合理就醫等導致的醫療服務總量增加較快等。 為此,《意見》要求,將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作為深化醫改的重要目標和任務,并提出了費用控制的階段性目標,即到2016年上半年,各地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并量化區域醫療費用增長幅度,定期公示主要監測指標,初步建立公立醫院醫療費用監測體系,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到2017年底,公立醫院醫療費用控制監測和考核機制逐步建立健全,參?;颊哚t療費用中個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一直被認為是導致“看病貴”的主因——“藥占比”,《意見》明確提出逐年下降公立醫院藥品收入占醫療收入比重,力爭到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下降到30%左右。注: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醫院藥品收入/醫療收入×100%,不含中藥飲片,用于反映醫院藥品費用水平和收入結構。 而對于號稱“什么都能治”的輔助用藥,《意見》要求建立對輔助用藥等的跟蹤監控制度,明確需要重點監控的藥品品規數,建立健全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臨床用藥綜合評價體系。 我們要明確什么是輔助用藥:輔助用藥的定義及分類定義是患者在接受治療手術、放射、化學治療過程中,預防或治療相關主藥的毒副作用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亂的預防和治療的藥品,常用于預防或者治療腫瘤、肝病、以及心腦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輔助治療。分類:增強組織代謝類、活血類、神經營養類、維生素類、電解質類、自由基清除劑、免疫調節劑、新型糖類輸液類、腸內外營養類藥、其他類等十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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